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西宜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来万载县务工的吴某在宿舍煮火锅时,将罂粟壳放进了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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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的尿检结果显示吗啡阳性。经询问得知,她为了给火锅增鲜提味,放了几片从老家贵州带来的罂粟壳。她以为在宿舍内煮火锅没人发现,没想到自己吃也属于违法行为。最终,她被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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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吴某用罂粟调味一事,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表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此案中,吴某明知是罂粟壳还照常使用,属于使用少量罂粟壳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处罚。也就说,在明知的情况下使用罂粟壳,也属于违法行为。
谭敏涛律师还谈及种植和贩卖罂粟的相应责罚。其表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若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贩卖罂粟壳的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按照《刑法》第347条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九派新闻记者 温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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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