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记者从3月2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沧州市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于2022年圆满收官,主体任务全部完成。在河北省企改办《关于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完成进度情况的通报》中,沧州市国企改革工作位居河北省第一名。
目前,沧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共计164户,包括一级企业9户、二级及以下企业155户。截至2022年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1642亿元,营业收入81.51亿元,净利润2.52亿元。
沧州印发了《沧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市属企业改革推进领导小组,梳理出9个目标、45项任务、77个量化指标,制定了责任分工清单及工作台账,系统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过三年改革,经营性国有企业全部由市国资委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充分发挥专业监管优势,围绕规划发展、改革改组、投资管理、产权管理、财务监管、考核分配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监管闭环。建立健全了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出台了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监管什么”。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及OA办公系统在全市国资系统的完整覆盖,监管政策上通下达,明确“如何监管”。构建贯穿国资系统的财务监管、风险管控、内部审计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明晰“监管到什么程度”。
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找准企业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结合的“着力点”,建立完善了企业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了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清单,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抓住公司制改革的“根本点”,通过逐个设定、集中审批、有序推进,49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126户国有(子)企业统一修订公司章程,党建全部纳入公司章程。80户(子)企业建立董事会,38户(子)企业派入外部董事,实现一级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应派尽派。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协调运转。抓住全员绩效考核的“关键点”。制定了《监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按照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对全部市属企业定岗定员,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全面实现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普遍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进一步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在“下、出、减”上拿出更大力度,彻底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终身制。
聚焦主业,进行专业化、产业化整合。明晰发展定位,发挥“1+3+1”平台企业的引领效应。做强1个投资平台,建投完成了对渤海投资公司、港务集团公司的股权整合,对接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开发区和沧县的相关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78亿元,营业收入突破5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实现强AA+。做优3个产业平台,交发集团整合4户市属交通类企业,对接任丘、孟村等铁路、高速沿线县(市)相关企业,资产总额达到486亿元,力争尽早实现主体信用评级由AA+升至AAA,发展“大交通、大物流、大产业”产业格局;港口集团作为港口资源整合平台,努力打造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功能于一体的港口实业集团;大运河集团立足运河两岸综合保护开发和生态修复,整合4户市属水利工程类企业,对接泊头、吴桥等大运河沿线县(市)相关企业,倾力打造专业化的大运河文旅产业运营平台。做大1个专业公司,组建安居集团,积极整合资源、资产,依托保障房业务,促进城市更新改造,提高国有企业投资运营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河北日报记者 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