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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讯(记者 刘莉)7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广西加强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妇联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迅速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救助困难妇女儿童专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2022年3月8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部署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目标,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去年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儿童4766人,发放救助金5688.4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2365人,发放救助金3335.58万元;救助困难儿童2401人,发放救助金2352.82万元。自专项活动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接收妇联组织移送263件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线索。
据悉,我区检察机关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机制,并加强与民政、妇联、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子女入学、就业、户口转移、危房改造、心理辅导等方面问题,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为强化做好困难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工作,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大发现困难妇女儿童救助线索的力度,拓展帮扶的范围。通过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母亲邮包”“春蕾计划”,推进粤桂家政东西部协作项目,为妇女儿童解忧办实事。此外,联动有关部门开展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进一步衔接落实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多元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