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拒绝取保候审的理由是怎样的
一般拒绝取保候审的理由有: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相关资料图)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如下: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三、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应该怎样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应该作出以下处理办法: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