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对老夫妻
(资料图)
将自己的儿子、儿媳
以及才2岁多的孙女告上法庭
要求他们搬离自己名下的住房
究竟是什么原因
让两位老人把自己的亲儿子和儿媳赶走?
还将亲儿子一家三口告上法庭?
法庭上,儿子和儿媳也倍感委屈。
儿子顾先生表示:当初结婚的时候买不起房,自己想要把家里的房子卖掉,置换成条件好一点的房子,可老人没同意,说自己名下位于彭浦新村的房子可以给他们当婚房住。
言下之意就是,早知道父母不给房子,就不结婚了!
儿媳王女士则表示,老人当时告诉他们可以一直住下去,最多就是老人去世后分一点给顾先生的姐姐顾女士就行。自己婚前就有一套房子的,结婚就应当男方家里有房子,哪怕是在农村,也得借钱盖个房子:“谁家没有房子,难道自己去住鸡舍吗?没有房子那嫁给男方干什么呢?”
当时承诺给住的房子,现在又不让给住,王女士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王女士不满地补充,她和顾先生结婚时没有彩礼,连酒席钱也是小夫妻自己出的,老人也没给多少钱买首饰。顾先生也抱怨,女儿因为早产进ICU,老婆产后情绪不好,老人便觉得是给脸色看。
可是,老人却不这么认为。老人的律师表示,其实老人和儿子儿媳原本关系不错的,儿媳坐月子时,老人每天都坐公交赶过去照顾。真正让他们搬走的原因,其实是因为老夫妻出了首付钱,给顾先生和王女士买好了经适房。如今,经适房已经装修好,一直跟自己女儿住在一起的老人家,想要住回自己的房子。
与此同时,顾先生和王女士另购买了一套房子。老夫妻的观点是,你们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就不应该再霸占老人名下的房子了。
但王女士坚持认为,爱情是一回事,按照习俗,结婚的新房就是他们的。
记者听到这里来了问题:“如果王女士爱顾先生的话,完全可以住在王女士的房子里,或者以后存钱买房子啊?”
王女士马上表示:“没办法聊下去了。我现在已经非常气愤了,我已经被骗了!我碰到了一家子的无赖!你跟我说爱情?拜托,那是小说里面的!走了!”
王女士向负责本案的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如果当初自己能够防到这一手的话,就会要求加名字,要么卖房子重新买。
对此,负责本案的法官直截了当地表示,这样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作为承办法官并不认同。应当依靠自己的能力,独立自主地生活。
案件在法理上很简单:
老人名下的房子
老人有完全的支配权
经过法庭调解
小夫妻同意限期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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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汇报